我公司拟将对下属四家企业进行注销后吸收合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经清产核资后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及资产损失鉴证报告,现诚邀有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中标人经清产核资后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及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时间要求:中标后配合我司需求完成。
公司名称 |
账面情况 |
宁波市白沙粮库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56年1月1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305,861,756.45元;负责总额281,188,866.63元;所有者权益24,672,899.82元。 |
宁波市甬江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99年01月22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289,966,247.38元;负责总额88,549,373.89元;所有者权益201,416,873.49元。 |
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成立于1991年10月11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71,036,233.53元;负责总额12,155,934.27元;所有者权益58,880,299.26元。 |
宁波东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于2009年04月29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0,597,070.90元,负债总额 597,070.90元,所有者权益10,000,000.00元。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经营范围;
3、2021-2022年度宁波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
4、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需盖章):
1、项目报价单(格式为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21-2022年度宁波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等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一副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16:00止(以送达时间为准),不足三家重新招标。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083号世纪东方COB写字楼22楼资产管理部(邮寄或自送)。
3、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87851466
孔老师:87851468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
评分要素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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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分 40 分 |
工作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目标任务、工作程序、进度安排、评价标准进行比较评分。 (优秀得8.1-10分,良好得6.1-8分,一般得6分以下,缺项0分) |
人员配备 (10分) |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技术人员配备是否合理、人数是否充足、机制是否建立进行比较评分。 (优秀得8.1-10分,良好得6.1-8分,一般得6分以下,缺项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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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进行比较评分。 (优秀得7.1-10分,良好得4.1-7分,一般得4分以下,缺项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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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绩 (10分) |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主持并完成本类项目数量进行评分。(开展并完成三个以上的得10分。二个得7分,一个得4分,没有则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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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6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总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人总报价)×60%×100 (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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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 |
注:经综合评分,最高得分为拟中标单位;如评标过程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所有。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附件:
报价单
项目名称 |
甬江公司等四家单位清产核资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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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公章) |
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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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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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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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单位报价(元)(出具报告清产核资及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
宁波市白沙粮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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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甬江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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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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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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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元(¥:元) |
备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均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设备费、措施费、管理费、税金、规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