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四轮纯电动叉车一辆。
三、技术要求:动力形式为蓄电池,电池容量48V/420AH及以上,额定荷载1500KG,3节全自由提升门架,最大提升高度5000mm,转弯半径不大于1800mm,叉车总长(含货叉)不大于3000mm,宽度不大于1100mm,最小直角堆垛通道宽度不大于3600mm,货叉配备侧移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五、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一副)
1、投标报价表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采购内容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四轮纯电动叉车 |
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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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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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图片 |
法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 电话:
2、投标报价包含产品成本、运输费、税金、装卸等一切费用。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六、报价时间及联系人:
1、时间: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6日(工作时间)
2、联系人:孔老师 0574-87851468
请在报价时间内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等密封交至(自投或邮递)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注:报价单必须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第1点所绘表格形式,且技术参数一栏,必须包含本公告第三条技术要求所述所有内容)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083号世纪东方COB写字楼22楼
七、评定标准:按综合评标价法评定
本次采购最高投标价为10万元,高于10万元为无效报价。
1、价格分7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7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技术分30分。
1)售后服务。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相关措施与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优:7.1~10分,良:4.1~7分,一般:4分以下
2)电控系统质保:整车一年质保基础上,电控系统质保每延长三个月得1分,最高4分。
3)电池质保:整车一年质保基础上,电池质保每延长三个月得1分,最高4分。
4)2018年4月1日以来,有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电动叉车中标项目,有一个得4分,最多12分。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启动谈判程序。
八、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现场交货完成。
九、合同及付款: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签署合同。
付款形式:现场交接验收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1年整车质保期满后结清(无息)。
本采购公告解释权归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所有。
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