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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zgnblssc.com,日期:2020-11-05,热度:667

我公司因业务需要,现诚招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含工程审计), 为我司提供招标代理、工程审计服务等相关工作,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三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底期间的招标代理服务,以及工程造价审计等相关专业服务。

二、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需提供一套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人员表等,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递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招标代理及造价资质等级均要求乙级以上,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评标资格。

4、招标代理:各投标单位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自报费率及单个项目代理费最低收费标准;

审计服务: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自报费率及单个项目最低收费标准。

单个维修小项目(50万以下)控制价编制服务:自报收费标准。

5、未中选的代理机构,材料不退,本公司也不提供补偿金。

三、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19日(工作日9点至16点)。

(2)联系人:孔老师 0574-87851468

(3)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083号世纪东方COB写字楼22楼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将相关资料密封(邮递、自投)交至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四、评选方式、结果及其它说明

评选方式:我公司内部评标,按报价费用及资质情况综合考虑,评选年度资质入围单位。

评选结果由我司网站进行公示,但遵循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所有,如果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少于三家,则重新招标。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