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10万大卡生物质颗粒热风炉两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四、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一副)
1、投标报价表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改造内容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10万大卡生物质颗粒热风炉 (含上料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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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颗粒 热风炉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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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颗粒 热风炉图片 |
法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 电话:
2、投标报价包含安装、调试、税金、培训、运输、装卸、等一切费用。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五、技术要求:
⑴燃烧方式:机烧炉
⑵外形尺寸:约1200*1200*2000
⑶整机质量:700kg以上,一体式结构
⑷除尘方式:重力沉降
⑸进料方式:自动
⑹热功率:0.235MW/h以上
⑺换热效率:65-85%
⑻热风机功率: 4kw
⑼输出热风温度:可自动控温在50-120℃
⑽引烟机功率:0.55-0.75kw
六、报价时间及联系人:
1、时间: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21日
(工作日9点至16点)
2、联系人:贾老师 0574-87851468
请在报价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自投、邮递)交至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083号世纪东方COB写字楼22楼。
七、评定标准:按综合评标价法评定
1、价格分6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的平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评标基准价均得6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60×10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技术分40分。
(1)对投标产品的性能、质量、技术参数进行综合评议。
被评为优的得7-10分,被评为良的得4-6.9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3.9分。
(2)对投标人项目实施计划或服务流程进行综合评议。
被评为优的得7-10分,被评为良的得4-6.9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3.9分。
(3)2017年9月1日以来,有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有一个得5分,最多10分。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质保期限、售后方案内容,维护人员,本地化服务和后续技术支持等情况进行评议,要求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维护能力、维护人员安排合理等进行评议。
被评为优的得7-10分,被评为良的得4-6.9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3.9分。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启动谈判程序。
八、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甬北公司胜利粮站
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现场交货完成。
本公告解释权归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所有。
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