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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zgnblssc.com,日期:2020-07-10,热度:761

因财产保险需要,我司现为本单位财产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项目
2、服务期限:三年,以双方约定生效时间为准(保费一年一付)。
3、保险标的、险种、保险金额/限额
  (1)财产险:

①固定资产估值:1412.6万元。
   ②存货,指全公司粮油商品价值(含异地储存)。

(2)车险:

车辆13辆。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交强险、附加险(不计免赔)。
  (3)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四家单位分别累计200万元
以上标的详情及咨询请与以下联系人索取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设立分支机构(不含出单点、临时店等),在宁波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同一保险公司及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含出单点、临时店等)视为一个投标人且仅能由一家参与投标,多家参与视为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 投标人承保过类似保险项目经验(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抄件作为依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递标人不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标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一套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料和保险报价方案等,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由于资料不完整、不清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网上发布公告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下午16时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递交招标文件起止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7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提前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鄞州区中山东路1083号世纪东方COB写字楼22楼(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0574-87851468

五、评选方式、结果及其它说明

评选方式:我公司内部评标,按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商务分占据20分,技术分80分(包括公司注册资金、宁波地区市场占有率、企业实力、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其中,注册资金和市场占有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企业实力按宁波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评价等级情况评分。

评选结果在我司网站进行公示,但遵循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