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
二、招标内容: 对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码头进行检测评估,出具港口部门认可的相关检测评估报告。检测内容包括码头结构安全性检测(包括构件外观检查、码头结构的整体变形与变位测量、钢筋混凝土各项性能参数检测、地基与基础检测、接岸结构检测、岸坡的检测、轨道的检测、停靠船及防护设施检查、码头前沿水深和冲淤变化情况等),码头结构安全性、舒适性、耐久性评估等。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具备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和水运工程材料乙级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现场勘测: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联系许工(87604898),佩戴安全帽后再进行码头现场勘测。
五、报价构成:
1、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评估检测,并出具港口部门认可的检测评估报告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设备费、组织措施费、方案编制、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等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16时,地点为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宁慈中路22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许老师,87604898
贾老师,87851473
九、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
十、合同:
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签署合同。
十一、关于付款方法的约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出具的经港口部门认可的码头检测评估报告后,由承包人开具正式发票,发包人收到发票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十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为全体作业人员按规定购买保险、人身意外险等其他保障,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作期间内不出安全生产事故。
2、中标人在工作期间内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若出现参与招标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本项目重新招标。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所有。
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