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
二、采购内容:四轮电动叉车一辆。
三、技术要求:动力形式为蓄电池,电池容量48V/400AH以上,额定荷载1500KG,3节全自由提升门架,最大提升高度5000mm,最小转弯半径小于1900mm,外形全长(含货叉)小于3020mm,宽度小于1120mm,最小直角堆垛通道宽度小于3800mm,货叉配备侧移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五、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三副)
1、投标报价表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采购内容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四轮电动叉车 |
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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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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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图片 |
法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 电话:
2、投标报价包含产品成本、运输费、税金、装卸等一切费用。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六、报价时间及联系人:
1、时间: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7日(工作时间)
2、联系人:贾老师 0574-87851473
请在报价时间内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等密封交至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注:报价单必须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第1点所绘表格形式,且技术参数一栏,必须包含本公告第三条技术要求所述所有内容)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宁慈中路228号。
七、评定标准:按综合评标价法评定
1、价格分6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6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2、技术分40分。
1)售后服务。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相关措施与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优:7.1~10分,良:4.1~7分,一般:4分以下
2)电瓶质保。整车一年质保基础上,每延长1个月得一分,最高10分。
3)品牌知名度。对投标人的品牌知名度,口碑等进行综合评议。优:7.1~10分,良:4.1~7分,一般:4分以下
4)2017年1月1日以来,有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电动叉车中标项目,有一个得5分,最多10分。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
八、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
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现场交货完成。
九、合同及付款: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签署合同。
付款形式:现场交接验收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1年质保期满后结清(无息)。
本采购公告解释权归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所有。
浙江宁波庄市国家粮食储备库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