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2019年10月30日就宁波市本级地方储备粮动态储备项目组织公开招投标,招标人为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9-10-2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本级地方储备粮动态储备项目
宁波市本级地方储备粮动态储备是指经宁波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同意,引入竞争机制,在安全可控、公开透明的前提下,由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将市本级地方储备粮委托符合条件的大米加工企业代储,并实行“自主轮换、自负盈亏、费用补贴、服从调度、保障应急”的动态轮换运行机制。
(一)招标内容:动态储备9000吨晚粳谷分8个标的,数量分别为500吨、500吨、1000吨、1000吨、1000吨、1000吨、2000吨、2000吨,动态储备合作期限为1周年。
(二)动态储备要求:
1.动态储备粮的粮权属宁波市政府;特殊情况下,市政府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代储企业必须无条件按要求执行,同时根据需要优先提供相应数量达到市场供应标准的成品粮(折率按0.7计算),原粮或成品粮调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参照区域内当期同等级粮食市场成交均价。
2.动态储备的代储企业负责筹措货款、采购粮源,并对粮食品种、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负责,进出价按每吨2660元计算。动态储备费用补贴实行货款利息、仓储费、进出库轮换价差补贴等包干办法。
3.履约期间动态储备粮实行自行轮换、自负盈亏、动态运行方式, 2020年1月20日前动态储备粮数量必须达到动态储备中标规模(同时要求全国粮食库存检查时点月份库存数达到动态储备中标规模),其余月份任何时点动态储备粮食库存数量(不包括其他性质的代储粮食)必须达到动态储备中标规模的70%以上。
4.每批次轮换后粮食品种、生产年份不变,原粮质量符合国标中等及以上和食品安全标准,且储藏品质为宜存,并提供出入库明细账和有关原始单据。
5.入库粮食为2019年产,入库完成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
6.代储企业需在储粮库点货位上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并做好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通过远程监控实时查看粮食库存动态。
7.代储企业要积极参与市本级地方储备粮轮换拍卖工作,配合市本级粮食收储企业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工作,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8、实行定点储备,专仓管理。公司按照动态轮换委托代储库存监管暂行办法,负责对代储企业进行日常库存检查,掌握代储单位储备粮食数量、质量等动态情况,代储企业必须积极配合。
9、代储单位每月加工经营量应大于参与动态轮换实际数量。
10、代储单位每月自有粮食库存数量应大于委托动态储备规模数量。
11、动态储备粮必须是代储单位自主经营有全额产权且未做任何经济交易与合作(包括与第三方发生代储、质押等)的自有库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须在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行政范围内,具备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纳入当地粮食部门统计归口的大米加工企业。
(二)企业必须是大米应急加工点,日加工处理稻谷能力150吨(含)以上,且2018年稻谷加工量达到2万吨以上规模。
(三)企业自有或租赁仓库,储存储备粮的仓储条件:具有储藏、通风、防治、消防等设施设备,并且仓库须在大米加工企业所在行政区域。
(四)具备粮情检查条件,具有专业的粮食保管防治管理人员。
(五)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国家或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
地点:宁波市宁慈中路228号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部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宁波市宁慈中路228号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部
七、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宁波市宁慈中路228号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按投标数量每吨30元的标准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招标人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发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20333029900100000001151
十一、其他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电话及传真:0574—87851469